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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经贸局服务承诺书
2008-08-04 14:58  文章来源: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股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在认真履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巧家县经济贸易局(招商局)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透明办公。把县经贸局(招商局)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全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将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公开。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热情主动、文明履职、服务规范、认真负责、及时高效。

  三、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坚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或提前办理各项许可事项,不能当场办理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一)我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

  1.食盐零售经营;

  2.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3.酒类流通备案。

  (二)需转报上级部门审批、年检、备案的事项

  1.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和申报事项,自接到报告、请示之日起,在手续完备,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非公经济、乡镇企业项目贴息资金转报事项,自接到报告、请示之日起,在申请材料完备,符合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3.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和申报等相关事项,自接到报告、请示之日起,在手续完备,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4.新建加油站和技改加油站,自接到报告、请示之日起,在手续完备,符合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察看、拟定转报请示。加油站年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直销营业网点备案,自收到请示之日起,在手续完备,符合有关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四、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对墙改、散装水泥推广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超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不良行为。积极创造条件,减少不必要的收费项目。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严禁利用工作职权、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加强廉政建设,遵章守纪,严禁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凡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保障所有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杜绝推诿、扯皮、不作为现象发生。

  以上承诺,我局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举报和投诉电话:0870--7128396、7125186。


   承诺人:荣昌华
 
二〇〇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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