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到2009年5月31日,已有30家销售网点通过备案,其中,家电行业25家,分布于8个乡镇(白鹤滩镇13家,小河镇2家,老店镇3家,马树镇2家,包谷垴乡2家,新店乡1家,大寨镇1家,蒙姑乡1家);通信行业5家,全部在新华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26台(部)销售金额902297元,其中,冰箱(含冰柜)306台,彩电70台,洗衣机148台,手机2部。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
按照《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家电下乡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巧政办电(2009)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贸局及时组织销售网点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实惠真正传达到群众中,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严格监管
按照《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商市〔2009〕25号)、《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贸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针对家电下乡市场的监管措施。一是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了家电下乡专栏,公示了工作人员姓名、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采取“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原则,在县电视台对已备案销售网点进行公示;三是在经贸局门口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四是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巡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人员不足。销售网点点多面广,遍布8个乡镇(还有增加的趋势),而经贸局职能多人员少,工作难度大。
二是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家电下乡工作延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印制宣传资料、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举行“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及政策业务培训等工作中需要一定的经费。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政府部门投入,加大对偏远乡村宣传单的发放力度;一方面要求销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并确保宣传的正确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对不规范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增加投诉渠道,广泛张贴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地址。 |